公司注册成立后税务登记应怎么办理,需要哪些材料?
税务登记,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,也是纳税人取得纳税资格的一项法定证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税收征管法》)第九条规定:"企业,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件,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"纳税人到我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,应当提供下列有关证件、资料:
(1)要求在我局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;
(2)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;
(3)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(4)银行基本结算户帐号申请书复印件;
(5)企业章程、企业成立批文;
(6)办税员会计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1寸照片一张;
(7)企业代码证复印件;
(8)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;
(9)支票或现金(按照注册资金0.5‰的印花税、发票预收款200元)。